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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仲裁委员会高效仲裁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7-15 10:20:21来源:荆州仲裁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仲裁办案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回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便民服务措施。

  一、公开服务事项。当事人可在荆州仲裁委员会官网和荆州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上查询荆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受理范围、申请仲裁所需材料清单、仲裁流程、仲裁收费标准等事项。

  二、简化立案方式和程序。除现场立案外,为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服务方式,让当事人“少跑腿”;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的案件,承诺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实行立案“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

  三、开通 “微信扫”支付服务。为方便当事人缴纳仲裁费,开通仲裁缴费“码上付”功能,实现现场缴费和远程缴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缩短办案时限。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对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承诺当日出具调解书;坚持以调为先、调裁结合,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同时,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做到即来即审,最大限度缩短文书起草、复核、审批时间,提高办案效率。

  五、创新送达形式。除传统的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外,在遵循合法、便捷、有效的原则下,采用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缩短仲裁文书送达时限。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仲裁”信息平台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当事人提供案件的申请、受理、举证、质证、调解、结案等仲裁审理环节的全流程线上服务。

  七、定期开展仲裁员培训。每年开展仲裁员业务能力和庭审技能培训,提高仲裁员审案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促进案件高效办结。

  八、依法减免仲裁费用。继续执行《荆州仲裁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减免、缓交仲裁费用的规定》,对申请仲裁的当事人一律免收案件处理费。

  九、搭建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仲裁案件财产保全衔接机制,提高仲裁裁决的公信力和执行效果。

  十、实行仲裁“绿色通道”制度。为外地当事人合理安排庭审时间;对残疾人、弱势群体、涉企纠纷等案件开辟仲裁“绿色通道”,提供免费仲裁法律咨询,落实专人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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