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荆州仲裁委员会关于有序恢复仲裁业务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0:45:40来源:荆州仲裁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和市司法局有关复工复产文件精神,为保证业务有序开展,现将恢复仲裁服务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切实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加强办公区域消毒、通风、清洁等工作。自2020年3月18日起,有序恢复业务办理工作。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当事人、律师等仲裁参与人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身份证件,要确保自身身体健康,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仲裁接待窗口、服务大厅和仲裁庭等办公区域,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三、前来办理或咨询业务的人员,按照“一事一人”原则,陪同人员严禁进入仲裁接待窗口、服务大厅和仲裁庭等办公区域。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非业务办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四、倡导预约或线上办理业务,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线上办理或预约办理。预约或线上办理的业务的,将优先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咨询电话:0716—8190438

  荆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版权所有:荆州仲裁委员会 技术支持:荆州新闻网
电话:0716-8190438 鄂ICP备20007112号-1